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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住建厅从严把关紧绷安全意识 多措并举护航工程质量

发布者:佚名    发布时间:2014-08-04    分享到:

         质量是建筑的生命,建筑工程质量关系到国家经济发展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因此,政府做好对建筑工程质量的监督和管控尤为重要。
2013-2014年度,省住建厅将建筑业作为住建厅“四个提升”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扎实开展建筑施工质量各项工作,全面贯彻落实住建部和省政府关于工程质量的一系列重要指示和工作部署,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总体稳定可控,未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在建筑施工领域推行的一系列政策措施作用显现。
        鼓励企业争创优质工程 推动工程质量精品意识
        省住建厅积极鼓励企业争创优质工程,如新疆宾馆18号楼、会议中心工程等5个工程荣获国家优质工程“鲁班奖”,获奖个数居全国第六位,继续保持西部第一。同时,省住建厅授予宝鸡经二路办公住宅楼等46项工程为2014年度新疆省建设工程长安杯奖(省优质工程)称号,授予智慧新城一期工程Ⅰ标段等271个工地为省级文明工地称号,促进了企业积极参与创建活动,强化管理,努力拼搏,推动工程质量出精品的意识,提高了企业知名度和竞争力。
        制定建筑人才培养措施 为工程质量管理储备人才
        为适应建筑业企业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制度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的改革,确保我省三级项目经理的平稳过渡,加强对小型工程施工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提高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水平,保证工程质量,省住建厅印发了《关于做好三级项目经理向小型项目管理师过渡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保证工程质量储备了人才。
        建立建筑工程质量公开制度保证保障性安居住房质量
        各级建设主管部门每月对与民生关系重大的保障性安居住房进行检查,并向社会公开保障性安居住房的质量信息,省住建厅每月对保障性安居住房进行巡查,已经覆盖了全省所有的县(区)。2013年7月至2014年6月,省住建厅共巡查保障性安居10次,督查工程项目143个,单位工程191个,建筑面积345.94万平米,共下发《执法建议书》60份,通过检查督查,保证了保障性安居住房的质量。
        健全质量申诉投诉处理机制为群众开辟绿色通道
        省住建厅信访办与各级工程质量监督机构,随时受理各类建设工程质量问题的投诉,为方便群众,新疆建设网开通了咨询专栏,对群众所遇到的建设工程质量问题进行申诉投诉咨询,由专人提供专业的解答。去年共受理办结105起,今年共受理办结102起,投诉率逐年下降。
        完善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制度明确各方责任主体
        根据我省建筑企业的实际情况,省建设厅制定并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的通知》、《关于加强建设工程项目经理和监理总监在岗履职工作的通知》,明确企业质量管理职责,督查企业提高质量管理水平。
        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整治违法行为严防事故发生
        省建设厅定期对全省建筑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执法检查,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能够强化责任意识,认真开展检查。一是坚持每月开展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查巡查,以保障性安居工程为重点,认真查找薄弱环节,对工程项目中存在的质量问题要求相关单位进行整改和消除,督促企业整改落实。并将检查巡查结果在全省予以通报并上报省政府,对存在问题较多的项目进行通报批评,对现场管理规范的项目予以表扬。二是以监督检查为契机,加大“打非治违”工作力度,整治建筑市场秩序,打击违法分包、转包、挂靠、围标、串标等危害工程质量的违法违规市场行为,从源头上遏制质量责任事故发生。紧紧围绕工程质量,集中精力、突出重点、立足防范、狠抓落实,取得了明显成效,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总体稳定可控。
        2014年4月至6月,省建设厅组织全省建筑施工质量监督执法大检查,共检查建筑施工企业22家(含外省进陕施工企业2家),检查在建房屋建筑项目81个(其中保障性安居工程26个)、城市轨道交通项目2个,涉及施工单位75家,监理单位68家,建筑面积共计327.6万平方米,下发《执法建议书》23份。各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共对1276项工程的质量情况进行了检查,对其中464个项目下发了执法文书,对检查中发现存在问题的工程项目及施工、监理单位在全省予以通报批评。
        建立健全工程质量监督体系层级分解安全责任
        省建设厅建立了相关质量保证体系,按全省建筑工程建设规模要求配备了工程质量监督人员。工程质量监督体系分为三个部分,一是政府质量管理体系,二是社会质量管理体系,三是企业质量管理体系。
        施工现场建立质量保证机构,明确相应的工作程序和质量职责,通过一流的质量管理活动,在质量监控体系保证下,确保建筑产品质量达到规定标准。建立和健全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工程质量管理系统,对工程质量进行系统检查,并对检查、评定的结果负责,同时作好与建设主管及其公司质检部门的联系协调工作。配备各专业检查人员,监督检查工程质量,保证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过程中均有质量人员在现场。
        全省现有各类质量监督人员:监理工程师3272人,一级建造师1272人,二级建造师49164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从业人员6976人。
        省住建厅表示将继续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继往开来,锐意进取,以更加坚定的信心和更加扎实的工作作风,为全省工程质量水平再上新台阶做出贡献。